《福州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解讀
一、修訂背景
《福州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于2016年4月印發(fā)實施,在指導全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中發(fā)揮了綱領性的作用。機構改革后,相關部門職能有了新的調整,我市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已重塑。同時,2019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708號)的頒布實施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的重新修訂,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為進一步健全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和運行機制,提升事故應急處置能力,高效開展事故搶險救援,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wěn)定,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對《福州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2016版)進行了修訂。
二、修訂過程
按照上級統(tǒng)一部署,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范的要去,市應急管理局充分調研我市實際情況,與省應急管理廳、兄弟地市應急管理部門溝通交流,8月中旬完成了《福州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2022版)(以下簡稱《預案》)的起草。8月中下旬,廣泛征求了市安委會成員單位修改意見建議。經市政府領導同意,批準以市政府安委會名義正式發(fā)布。
三、《預案》內容
《預案》由9個部分組成。
第一章是總則。明確了編制目的、依據(jù)、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對事故、預警和響應分級進行說明。
第二章是組織體系與職責。進一步確定我市危化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以及各方主體應對?;飞a安全事故時的具體責任。
第三章是主要危險源分析。介紹了福州市?;菲髽I(yè)行業(yè)概況及分布情況,對主要事故風險點進行了分析研判。
第四章是預警和信息報告。明確預警信息內容、發(fā)布方式、響應分級及發(fā)布流程。確定四級響應的標準與響應級別,以及不同主體的響應行動。規(guī)范了信息報告主要流程,進一步明確了信息發(fā)布主體、時間、形式。
第五章是應急處置程序。明確了分級響應主體與原則,對組織領導、現(xiàn)場指揮和協(xié)同聯(lián)動的銜接關系進行了界定。規(guī)范了響應程序和內容,并對不同類型事故現(xiàn)場處置要點進行了分類和規(guī)定。
第六章是后期處置。明確了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wěn)定等善后處理等工作原則,并對總結評估工作進行了規(guī)定。
第七章是保障措施。明確了通信、隊伍、裝備、經費、運輸、醫(yī)療衛(wèi)生、治安等7個方面保障的落實責任主體。
第八章是預案管理。對預案的宣傳培訓、演練等進行了規(guī)定。明確預案原則上每三年進行一次修訂和論證。
第九部分是附件。羅列了事故、預警、響應的級別和流程,以及事故救援相關方的聯(lián)系方式。
四、主要修訂內容
此次修訂后的《預案》,與2016版相比主要有三個方面的改動。
一是順應部門職能變化。結合我市機構改革后各部門名稱和職責的變更情況,在《預案》第二章組織體系與職責部分,對23個部門(單位)在應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時的主要職責予以細化修訂。
二是新增了主要危險源分析。根據(jù)?;奉I域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針對性梳理了福州市?;菲髽I(yè)行業(yè)概況,介紹了重大危險源企業(yè)的基本情況,并對可燃、有毒、爆炸等可能引發(fā)的主要事故風險點進行了分析研判。
三是更新調整了領導小組成員、專家組及應急救援隊伍名單。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實際需求,以及我市的實際情況,更新調整了各部門分管領導、專家力量和應急救援隊伍的名單及聯(lián)系方式。
《福州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解讀
一、修訂背景
《福州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于2016年4月印發(fā)實施。隨著機構改革后相關部門職責調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708號)的頒布實施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等法律法規(guī)的重新修訂,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為進一步提高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能力,規(guī)范事故應急處置和響應程序,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危害,維護社會穩(wěn)定,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對《福州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2016版)進行了修訂。
二、修訂過程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8月中旬,市應急管理局完成了《福州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022版)(以下簡稱《預案》)的起草。8月下旬,全面征求了有關單位意見后,經報市政府領導同意,批準以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名義正式發(fā)布。
三、《預案》內容
《預案》由10個部分組成。
第一章是總則。明確了編制目的、依據(jù)、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第二章是組織機構及職責。進一步確定我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以及各方職責。
第三章是監(jiān)測、預警和信息報告。明確預警信息監(jiān)測、發(fā)布程序、響應分級、預警行動、預警解除等流程。對信息報告時間、內容提出具體要求。
第四章是信息接報與通知響應。確定了事故發(fā)生后接警、處警及通知響應程序和要求。
第五章是應急響應。明確了分級響應主體與原則,對組織領導、現(xiàn)場指揮和協(xié)同聯(lián)動的銜接關系進行了界定。規(guī)范了響應程序和內容,并對各環(huán)節(jié)處置要點進行了分類和規(guī)定。
第六章是后期處置。明確了善后處置,違法行為查處等善后處理工作內容,并對總結評估工作進行了規(guī)定。
第七章是保障措施。明確了通信、隊伍、裝備、資金等方面保障的落實責任主體。
第八章是宣傳培訓和演練。對預案的宣傳培訓、演練等進行了規(guī)定。
第九部分是責任追究。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失職瀆職行為責任追究進行了明確。
第十部分是附則。
四、主要修訂內容
此次修訂后的《預案》,與2016版相比主要有二個方面的改動。
一是順應部門職能變化。結合我市機構改革后各部門名稱和職責的變更情況,在《預案》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部分,對各部門(單位)在應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時的主要職責予以修訂。
二是細化應急處置程序。結合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特點,對各環(huán)節(jié)處置程序進行了細化要求,實際操作性更強,確保能夠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建立反應迅速、行動有序,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