彎管器放置不妥,面板撬脫人墜落
發(fā)生事故日期:1985年5月29日17時20分。
發(fā)生事故地點:大武口電廠工程施工現(xiàn)場。
主要原因:安全意識差 違章施工
傷亡情況:死亡1人。
事故簡要經(jīng)過:
熱工班燕x帶一民工在1號爐汽包司水小室(標高42.6m)配制汽包水位平衡容器的引出儀表管。他將彎管器點焊在4號鋼管架上的活動蓋板上的一根16號槽鋼上,在彎第一根第三個彎頭時,因儀表管與司水小室窗框相碰彎頭彎不到90°,便使用鋼管撬槽鋼,移動4號活動蓋板,但被蓋板小面的限位角鐵卡住,移不動。燕就找來一根由二塊8號槽鋼對焊起來的口型方鋼墊在4號蓋板下面,又用鋼管在4號、5號兩蓋板之間縫隙處撬,致使4號蓋板向內(nèi)側移動,5號蓋板向右側移動,當4號蓋板外端從支撐槽鋼上滑脫墜落時,站在5號蓋板內(nèi)側端的燕x(男,25歲,電工,技校生,工令兩年三個月),由于用力撬時重心失穩(wěn)隨同5號蓋板由42.6m墜落到34m的屋面板上,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分析原因:
(1) 施工方法不當,燕x錯誤地將彎管器點焊在4號蓋板上的槽鋼上,當彎頭彎不到90°而盲目撬動槽鋼,同時支撐5號蓋板的槽鋼中心距小,致使一端架在支撐槽鋼上,在撬動時,燕x因重心失穩(wěn)隨蓋板一起墜落。
(2) 彎管器等各種工器具不能焊在活動平臺蓋板上,應固定在工作臺上或其他牢固的地方。
(3) 平臺蓋板應放置平穩(wěn),嚴禁隨 移動或撬動。
發(fā)生事故地點:大武口電廠工程施工現(xiàn)場。
主要原因:安全意識差 違章施工
傷亡情況:死亡1人。
事故簡要經(jīng)過:
熱工班燕x帶一民工在1號爐汽包司水小室(標高42.6m)配制汽包水位平衡容器的引出儀表管。他將彎管器點焊在4號鋼管架上的活動蓋板上的一根16號槽鋼上,在彎第一根第三個彎頭時,因儀表管與司水小室窗框相碰彎頭彎不到90°,便使用鋼管撬槽鋼,移動4號活動蓋板,但被蓋板小面的限位角鐵卡住,移不動。燕就找來一根由二塊8號槽鋼對焊起來的口型方鋼墊在4號蓋板下面,又用鋼管在4號、5號兩蓋板之間縫隙處撬,致使4號蓋板向內(nèi)側移動,5號蓋板向右側移動,當4號蓋板外端從支撐槽鋼上滑脫墜落時,站在5號蓋板內(nèi)側端的燕x(男,25歲,電工,技校生,工令兩年三個月),由于用力撬時重心失穩(wěn)隨同5號蓋板由42.6m墜落到34m的屋面板上,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分析原因:
(1) 施工方法不當,燕x錯誤地將彎管器點焊在4號蓋板上的槽鋼上,當彎頭彎不到90°而盲目撬動槽鋼,同時支撐5號蓋板的槽鋼中心距小,致使一端架在支撐槽鋼上,在撬動時,燕x因重心失穩(wěn)隨蓋板一起墜落。
(2) 彎管器等各種工器具不能焊在活動平臺蓋板上,應固定在工作臺上或其他牢固的地方。
(3) 平臺蓋板應放置平穩(wěn),嚴禁隨 移動或撬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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