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內容:
1.工作場所應備有齊全可靠的消防器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和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紗等易燃品。
2.工作場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應堆放整齊,保證道路暢通。
3.機械應保持清潔,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各部連接緊固,工作臺上不得放置雜物。
4.鋸片上方必須安裝保險擋板和滴水裝置,在鋸片后面,離鋸齒10~mm15處。必須安裝弧形楔刀。鋸片的安裝,應保持與軸同心。
5.鋸片必須鋸齒尖銳,不得連續(xù)缺齒兩個,裂紋長度不得超過20mm,裂縫末端應沖止裂孔。
6.被鋸木料厚度,以鋸片能露出木料10~20mm為限,夾持鋸片的法蘭盤的直徑應為鋸片直徑的1/4。
7.啟動后,待轉速正常后方可進行鋸料。送料時不得 將木料左右晃動或高抬,遇木節(jié)要緩緩送料。鋸料長度應不小于500mm。接近端頭時,應用推棍送料。
8.如鋸線走偏,應逐漸糾正,不得猛扳,以免損壞鋸片。
9.操作人員不得站在和面對與鋸片旋轉的離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鋸片。
10.鋸片溫度過高時,應用水冷卻,直徑600mm以上的鋸片,在操作中應噴水冷卻。
11.作業(yè)后,切斷電源,鎖好閘箱,進行擦拭、潤滑、清除木屑、刨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