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有抗震要求時,其抗震措施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牢固可靠。
3.4.4溫度計、液面線應放在易于檢查一側。
3.5配液與充放電:
3.5.1配液前應做好以下工作:
3.5.1.1硫酸應是蓄電池專用硫酸,并應有制造廠產品合格證;
3.5.1.2蒸餾水應符合標準要求:
3.5.1.3蓄電池槽內應清理干凈;
3.5.1.4做好充電電源的準備工作,確保電源可靠供電;
3.5.1.5準備好配液用具、測試設備及勞保用品。
3.5.2調配電解液:
3.5.2.1配液是一項細致的工作,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技術資料規(guī)定及注意事項進行,以防誤操作
3.5.2.2在調配電解液時,將蒸餾水放到已準備好的配液容器中,然后將濃硫酸緩慢的倒入蒸餾水中,同時用玻璃棒攪拌以便混合均勻,迅速散熱;
3.5.2.3嚴禁將蒸餾水往硫酸內倒,以防發(fā)生劇熱爆炸。
3.5.2電解液調配好的密度應符合產品說明書的技術規(guī)定,見表3.5.2.1、表3.5.2.2。
3.5.4注入蓄電池的電解液,其溫度不宜高于30℃,當室溫高于30℃時,不得高于室溫。注入液面高低度應在高低液面線之間。
3.5.5固定型開口式蓄電池隔板在注入電解液前24h內插入,注入電解液應高出極板上部10~20mm。
3.5.6蓄電池充電要在電解液注入3~5h(一般不宜超過12h)、液溫低于30℃以下進行,充電時液溫不宜高于45℃。
3.5.7防酸隔爆式鉛蓄電池的防酸隔爆栓在注酸完后裝好,防止充電時酸氣大量外泄。
3.5.8蓄電池在充電時要嚴格按產品技術要求進行。
3.5.9蓄電池充電符合下列條件可認為已充足:(1)在正、負極板上發(fā)生強烈氣泡;(2)電解液的比重增加到產品說明規(guī)定值,一般為1.20~1.21(溫度為+15℃時)而3h內保持不變;(3)每個電池的電壓增加到2.5~2.75V,而且3h內保持不變;(4)極板的顏色正極板變成褐紅或暗褐色,負極板變成灰色。 |